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重点掌握知识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的主要内容。【基金教材核心考点讲解>>】
基金行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包括总则;基金业协会职责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附 则等八章内容。
基金业协会章程:会员的主要内容
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基金业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联席会员、观察会员、特别会员。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协会规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本团体,成为普通会员。
基金服务机构加入本团体,成为联席会员。
不符合普通会员条件的其它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本团体,成为观察会员。
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指数公司、经副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基金行业协会、境内外其它特定机构投资者等,加入本团体,成为特别会员。
申请加入本团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章程;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基金相关业务;
(三)本团体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应载明申请机构的名称、法定住所等,并承诺拥护本章程;
(二)按本团体要求填写的《会员登记表》;
(三)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法定资格文件;
(四)本团体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业协会职责范围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投资者教育,收集、整理、发布行业数据信息,开展行业研究、行业宣传、会员交流、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八)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更多内容点击查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2015年8月2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