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基金的信息披露重点掌握知识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基金教材核心考点讲解>>】
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是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基金托管人也应建立健全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 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包括以下内容:
1.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2.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3.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对报告期内托管人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规守约等情况做出声明。
4.当基金发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业务的重大事件时的披露。
5.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6.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例题】关于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B.基金托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C.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D.基金托管人应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