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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高频考点: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233网校 2019-03-01 13:59:00

(一)股东和股东会  

1.股东  

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  

(1)利益分配权。

(2)表决和监督权。

(3)知情权。

基金公司股东必须承担的义务包括:  

(1)履行出资义务。  

(2)尊重公司的独立性,严格执行信息传递和保密制度,不得滥用知情权和监督权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公司的合法权益。  

(3)长期投资的理念。  

2.股东会  

一般来说,股东会依法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批准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批准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经审计的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任何变更以及任何可以转换为股权的证券的发行作出决议;对股东转让股权做出决议;批准成立、收购或处置公司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子公司;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决议。  

(5)修改公司章程,批准对公司经营范围的任何修改。  

(二)董事和董事会  

1.董事会是对股东负责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章程应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制定议事规则,包括董事会会议的通知程序、议事方式、表决形式和会议程序等。  

2.董事会可以成立专业委员会,如审计、合规和风险控制、公司战略、提名和薪酬等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非常设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基金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①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②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体现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③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聘任、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并决定他们的薪酬、聘用期限和其他聘用条款事宜;⑤批准公司与公司任何股东或者任何关联公司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⑥审议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的定期报告;⑦批准聘任或者替换会计师事务所。  

4.基金公司董事对基金公司合规运作负有勤勉尽责义务。董事应当及时阅读公司的财务报告、监察稽核报告等,发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公司存在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资产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或者违规嫌疑时,应及时提示管理层。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5.目前基金公司的产品都为契约型。  

6.独立董事制度有两方面重要内容:一是规定独立董事的人数及在董事会的人数比例;二是在议事规则、表决机制的安排上合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7.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三)监事和监事会  

1.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监事会成员中应该包括职工监事,由全体员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2.基金公司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①监督、检査公司的财务状况;②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管理层和督察长制度  

1.基金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公司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并由若干名副总经理等管理层成员提供协助。  

2.管理层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1)展现良好的职业操守。  

(2)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4)公平对待股东和客户。  

3.督察长的职责包括:  

(1)组织拟定基金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其他合规管理制度,并督导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实施。  

(2)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的合规审查意见。  

(3)对基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4)向董事会、总经理等报告基金公司合法合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5)及时处理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6)保存履行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底稿,包括合规审查意见、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合规检查工作底稿和履职记录等,以备审查。  

4.督察长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经营决策会议、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相关文件、档案,有权要求相关员工对相关事项做出说明,并向为公司提供审计、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了解情况。  

5.公司应保证督察长工作的独立性,不得安排或者要求督察长从事基金销售、投资等与其履行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和工作。  

6.董事会决定督察长的聘任、解聘和考核,决定其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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