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金从业《法律法规》第4章考试范围参考考试大纲,第四章共4小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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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 |
第一节 基金监管概述 | 掌握基金监管的概念、体系、目标和原则 掌握证券基金期货市场诚信监管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证券基金期货市场诚信信息采集的对象、诚信信息的范围及不得采集的内容 掌握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管内容 |
第二节 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 掌握中国证监会对基金行业的监管职责及监管措施 掌握行业自律组织对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 |
第三节 对基金机构的监管 | 掌握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内容 掌握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内容 掌握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监管内容 |
第四节 对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 | 掌握对公募基金募集和销售活动的监管 掌握对公募基金运作的监管(包括投资与交易行为、信息披露、持有人大会等) |
第五节 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 | 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 掌握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对象的限制 掌握对非公开募集基金推介方式的限制 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必备条款 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产品备案的相关要求 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产品托管的相关要求 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运作行为规范 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信息披露和报送的相关要求 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 |
基金从业考试大纲分为三个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
(一)掌握: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
(二)理解:考生须对该考点的概念、理念、原则、意义、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
(三)了解:作为泛读内容,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在工作中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规范,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