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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数字考点汇总

作者:233网校-科科 2021-11-25 09:59:21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2)对常规基金产品,按照简易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其他产品,按照普通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6个月。

2、基金份额的发售

(1)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

(2)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3)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募集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3、基金的合同生效

封闭式基金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核准规模的80%以上;

基金份额持有人:达到200人以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开放式基金

份额总额≥2亿份;

募集金额≥2亿元人民币;

基金份额持有人≥200人。

发起式基金

(1)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2)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满足有关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6、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收费标准,我国基金交易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5%,起点5元,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

7、封闭式基金赎回费用

(1)目前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一般为A类份额)一般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赎回费归基金财产的比例有以下规定: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

计入基金财产

少于7日

不低于1.5%

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少于30日

不低于0.75%

少于3个月

不低于0.5%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2)对于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一般为C类份额)一般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赎回费归属基金财产比例的规定为: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8、货币市场基金手续费较低,通常申购和赎回费率为0。一般地,货币市场基金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比例不高于0.25%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0、巨额赎回

概念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部分延期赎回

(1)出现巨额赎回时,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2)当发生巨额赎回且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信息披露

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1、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12、ETF申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

(1)在基金份额折算日之后可开始办理申购ETF。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2)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和赎回开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3、在二级市场的净值报价上,ETF每15秒提供一个基金参考净值报价;而LOF的净值报价频率要比ETF低,通常每1天只提供1次或几次基金净值报价。

14、自2012年起,新募集的分级基金要求设定单笔认购/申购的下限: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pjm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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