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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本讲课程内容:基金的募集与认购(一)
第十六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第一节 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知识点一】基金募集的概念★★★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基金的募集一般要经过申请、注册、发售、基金合同生效等四个步骤。
【知识点二】基金的募集程序★★★
【注意】
1.申请材料受理后,相关内容不得随意更改。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2.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3.适用于简易程序的产品包括常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货币基金、发起式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理财基金和交易型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
4.分级基金、基金中的基金(FOF)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特殊产品暂不实行简易程序。
5.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发起资金的持有期限自该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者合同生效之日孰晚日起计算。
6.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①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②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知识点三】各种基金的认购方式和程序★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基金的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分为认购和确认两个步骤。
(1)认购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认购申请时,须填写认购申请表,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2)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一般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退回投资人资金账户。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方式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即投资者在办理认购申请时,不是直接以认购数量提出申请,而是以金额申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认购结束后,再按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并考虑认购费用后将申请认购基金的金额换算为投资者应得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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