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估值条款
估值条款是投资协议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因为它直接影响着“谁控制公司”和“当公司被出售时,每个股东能够获得多少现金”这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的核心即控制权及收益权,是投资者最为看重的两点。
估值条款通常同时会约定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
创业投资基金通常以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或者是普通股为投资工具,以目标公司增资方式进行投资。
并购基金更多采用普通股工具,以受让目标公司原有股权方式进行投资。
实践中,可能存在同时使用多种投资方式的情况。
二、估值调整条款
股权投资基金对目标公司的估值主要依据企业当时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测,由于信息的不确定性,这种估值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股权投资基金有时在股权投资协议中约定估值调整条款。
在股权投资中比较常见的安排包括对赌安排,即在一定期限之后如果企业未能完成一定指标,投资者会获得一定补偿,以弥补其由于企业的实际价值降低所受的损失。
估值调整机制在股权投资基金中也常常被称为“估值调整协议”或者“对赌条款”估值调整条款既可以条款形式存在于投资协议中,也可以一个专门的协议即估值调整协议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