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服务业务,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运作管理过程中部分支持性业务委托给基金服务机构的业务模式。
一般来说,基金服务业务的服务内容包括:基金募集、投资顾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
基金募集服务,是指基金服务机构代理基金管理人宣传推介股权投资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参与、退出等活动。基金服务机构提供基金销售募集服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资质,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书面的代销协议,严格按照股权投资基金的销售募集流程进行基金募集。
投资顾问服务,是指投资顾问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并签订相关委托协议。
份额登记服务,是指基金服务机构代理基金管理人为股权投资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登记过户、存管、结算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建立并管理投资者的基金账户、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资金结算、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保管投资者名册、法律法规或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估值核算服务,是指基金服务机构代理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估值、会计核算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开展基金会计核算、估值、报表编制,相关业务资料的保存管理,配合基金管理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及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是指基金服务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服务机构提供基金业务核心应用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及安全保障等服务。
基金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基金服务业务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基金服务机构办理登记不构成对基金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安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