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赶机制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第八章(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管理)第四节收益分配与基金清算的内容,考试大纲要求掌握基金收益分配的基本概念及方式。
什么是追赶机制
追赶机制,是指在向基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之后,将剩余收益先行向基金管理人分配,直至达到门槛收益与当前“追赶”金额之和的既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追赶机制的例题
1.某股权投资基金认缴总额为5亿元,于基金设立时一次缴清。门槛收益率为8%并按照单利计算,超额收益向管理人分配20%后再向全体投资人分配,不设追赶机制。在不考虑管理费、托管费和税收等费用的情况下,基金存续5年后所有投资退出,基金清算可分配总金额为8亿元。则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分别获得分配金额为( )。
A.管理人分配获得0.2亿元,投资者分配获得7.8亿元
B.管理人分配获得0.6亿元,投资者分配获得7.4亿元
C.管理人分配获得0.8亿元,投资者分配获得7.2亿元
D.管理人分配获得0.52亿元,投资者分配获得7.48亿元
第二轮分配:向投资者返还门槛收益。全体投资者可分得门槛收益金额为:5×8%×5=2(亿元);分配完成启剩余可分配资金3-2=1亿元。
第三轮分配:按照20%:80%的比例向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分配,基金管理人可分配业绩报酬为1×20%=0.2(亿元);基金投资者可分配金额为1×80%=0.8(亿元)。
2.某股权投资基金到期拟进行清算,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一共为5年,投资基金建立时,一次性全部实缴资金为5亿元,全部投资基金退出为9亿元,基金存续期共产生税费5000万元,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基金配置8%(单利)门槛收益,超出门槛收益部分后,基金管理人按20%比例提取业绩报酬,无追赶机制。基金管理人分配的业绩报酬金额为( )。
A.3000
B.0
C.8000
D.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