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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精选习题(7月19日)
1、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尽职调查,不属于其主要内容的是()。
A. 确认目标公司的合法成立和有效存续
B. 评估企业的历史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风险
C. 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组织结构、资产和业务的产权状况和法律状态
D. 核查目标公司所有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法律尽职调查的作用是帮助股权投资基金全面评估企业资产和业务的合法性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从功能角度来看,法律尽职调查更多的是定位于风险发现,而非价值发现。
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主要有:第一,确认目标公司的合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第二,从合规角度核查目标公司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三,充分地了解目标公司的组织结构、资产和业务的产权状况和法律状态,确认企业产权、业务资质以及其控股结构合法合规;第四,发现和分析目标公司现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第五,出具法律意见并将之作为准备交易文件的重要依据。
法律尽职调查关注的重点问题包括:历史沿革问题、主要股东情况、高级管理人员、重大合同、诉讼及仲裁、税收及政府优惠政策等。
2、根据基金服务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基金服务机构有义务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该机构的相关信息,需要报送的内容包括()
Ⅰ.运营状况报告
Ⅱ.审计报告
Ⅲ.服务业务情况表
Ⅳ.股权变更且变更股东持股比例为 10%
A. Ⅰ、Ⅱ、Ⅲ、Ⅳ
B. Ⅰ、Ⅲ、Ⅳ
C. Ⅰ、Ⅱ、Ⅲ
D. Ⅱ、Ⅲ、Ⅳ
3、以下情况,不属于公司应当进行清算的情形是()。
A.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B.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请求解散
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D.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公司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应当进行解散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获得法院支持。
公司解散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4、关于投资后管理增值服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投资机构可以帮助被投资企业寻找合适的高级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供应商、客户等各方面资源
B. 如果被投资企业需要引进新的股权资金或债券资金,投资机构往往会利用自己在资本市场和借贷市场的关系网络,引荐其他投资机构或商业银行
C. 在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资本运作增值服务方面,投资机构对资本市场的熟悉程度高、资本运作能力强,所以能够承担主要责任
D. 投资机构通常能在公司治理方面提供合理意见与建议,帮助被投资企业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的公司治理结构
投资完成后,对目标公司的监控和增值服务,构成了投资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尽职调查过程中,投资管理团队需要对投资后管理的重点内容和方式作一些准备,评估投资后管理需要投入的资源和成本,从而有助于提高整个投资决策的质量。
5、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对风险揭示的相关规定,()应作为特殊风险事项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A. 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损失所涉风险
B.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失败所涉风险
C. 股权投资基金运营所涉风险
D. 基金合同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