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估值条款 | 估值条款通常同时会约定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基金通常以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或者是普通股为投资工具,以目标公司增资方式进行投资。并购基金更多采用普通股工具, 以受让目标公司原有股权方式进行投资。实践中,可能存在同时使用多种投资方式的情况。 |
估值调整条款 | 估值调整机制在股权投资基金中也常常被称为 "估值调整协议” 或者 ”对赌条款”。估值调整条款既可以条款形式存在于投资协议中,也可以一个专门的协议即估值调整协议形式存在。 该机制的触发条件是目标公司的实际业绩未达到事先约定的业绩目标,或发生特定事件(如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前实现IPO、原大股东失去控股地位、高管严重违反约定等)。 估值调整机制触发后, 由被投资企业创始股东或其他利益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规则向股权投资基金以现金或股权方式提供补偿。 估值调整机制也因此分为“现金补偿类”和“股份补偿类。其中,现金补偿通常通过行使回售权实现,股份补偿则可以通过股东间以较低的名义价格进行股份转让或调整优先股与普通股之间的转换系数来实现。 |
优先认购权条款 | 优先认购权是指目标公司未来发行新的股份或者可转换债券时,股权投资基金将按其待股比例获得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利。 优先认购权使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在未来公司增加发行股份时,保护其股权比例不被稀释。 通常,投资协议会额外约定,优先认购权不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包括为上市而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为建立员工持股计划而增加的股份发行、为履行银行债转股协议而增加的股份发行等。 |
第一拒绝权条款 | 是指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欲对外出售股权时,作为老股东的股权投资基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认购权和第一拒绝权是最为常见的股东权利。 |
随售权条款 | 又称共同出售权,是指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欲对外出售股权时,股权投资基金有权以其持股比例为基础,以同等条件参与该出售交易。 随售权条款通常与第一拒绝权条款同时出现。 |
反摊薄条款 | 也称为反稀释条款,本质上是一种价格保护机制,适用于后轮融资为降价融资时,用于保护前轮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由于创业投资基金更多地投资于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早中期创业企业, 因此反摊薄条款在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中更为多见。 通过反摊薄条款进行保护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完全棘轮和加权平均, 前者比后者更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 |
保护性条款 | 保护性条款是指股权投资基金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要求目标公司在执行某些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或对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为时,需取得投资者同意的条款。 在创业投资中,创业投资基金通常是被投资企业的小股东,因此会向企业家要求设置保护性条款,设立保护性条款的目的是保护作为小股东的投资者,防止其利益受到大股东侵害。 保护性条款针对的通常是涉及投资者经济利益或者公司控制权的重大事项。 |
董事会席位条款 | 董事会席位条款指的是在投资协议中股权投资基金和目标公司之间约定董事会的席位构成和分配的条款。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席位条款的实质是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分配进行约定。通常,董事会席位条款会约定董事会席位总数及其分配规则。 |
回售权条款 | 是指满足协议约定的特定触发条件时,股权投资基金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以约定的价格卖给目标公司创始股东或创始股东指定的其他相关利益方。 触发条件具备后, 投资人可以要求目标公司创始股东或创始股东指定的其他相关利益方按协议约定的价格回购投资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对股权投资基金来说,回售权条款主要具有两个功能,一是通过行使回售权达到估值调整的目的;二是回售权条款也是在约定的触发条件发生时,保障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具有一定流动性,并得以获得畅通的退出渠道的重要手段。 |
拖售权条款 | 又称领售权、强卖权或强制出售权,是指如果有第三方向股权投资基金发出股权收购要约,且股权投资基金接受该要约,则其有权要求其他股东一起按照相同的出售条件和价格向该第三方转让股权。 拖售权设计的初衷是保障股权投资基金通过被投资企业被第三方并购而成功实现项目退出的权利。 相比随售权,拖售权赋予股权投资基金更大的权利,使其即使作为少数股东,却可以享有通常只有绝大多数股东才能享有的决定公司转让的权利,此种权利有时会严重侵害创始股东的利益。在多数情形下,拖售权条款会被被投资企业创始股东拒绝,或者会对拖售权的行使设置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1)股权投资基金提出要行使拖售权时, 公司创始股东有权按照第三方买家提出的同等交易条件受让股权投资基金在公司的股权;只有在公司创始股东拒绝受让的请况下,拖售权才能被行使; (2)第三方买家对公司的估值必须高于某一事先设定的数额。 |
竞业禁止条款 | 竞业禁止条款是指在投资协议中,股权投资基金为了确保目标公司的良好发展和利益,要求目标公司通过保密协议或其他方式,确保其董事或其他高管不得兼职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的职位,同时,在离职后一段时期内,不得加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本条款的目的是保证目标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常见的竞业禁止主要包括两种形式: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 实践中,创始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关键人员在交割之前通常要签署形式及内容令投资人满意的竞业禁止协议。 |
保密条款 | 是指除依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披露外,投融资双方对在股权投资交易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保密义务是双方共同的义务。对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其在投资过程中知悉的目标公司的非公开的技术、产品、市场、客户、商业计划、财务计划等信息通常均属于商业秘密;对目标公司而言,其在融资过程中所知悉的股权投资基金的非公开的尽职调查方法与流程、投资估值意见、投资框架协议及投资协议条款等信息通常均属于商业秘密。 |
排他性条款 | 通常是投资框架协议中的条款, 它要求目标公司现任股东及其任何任职职员、董事、财务顾问、经纪人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人在约定的排他期内不得与其他投资机构进行接触,从而保证双方的时间和经济效率。 排他性条款中的排他期由双方约定,通常为几个月。同时,投资方如果在协议签署之日前的任何时间决定不再执行投资计划,应立即通知目标公司,排他期将在目标公司收到上述通知时立即结束 |
关于反摊薄条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根据保护程度不同,反摊薄保护可以采取完全棘轮和加权平均两种方式
B.反摊薄条款又称反稀释条款
C.反摊薄条款本质上是一种价格保护机制,适用于后轮融资为降价融资时,用于保护前轮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D.加权平均比完全棘轮更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
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家还有哪些疑问?现在可以添加233网校学霸君微信【ks233wx9】进行咨询,也可拉你进群学习。在群内,我们可以及时了解考试报名时间,互相监督学习,还可以一起讨论专业内容,疑难问题解答、历年考题回忆、备考技巧点拨等!还等什么,赶紧加入备考大队伍吧!
扫码添加学霸君>>
对于很多零基础、备考时间紧张、自控力不强的考生,可以来233网校跟着老师一起学!不仅可以节省备考时间,还可以起到系统学习的作用,让备考事半功倍!
热点推荐:
考生可通过下载233网校APP——基金从业——题库——做题,包括章节练习、每日一练、模拟试卷、历年真题、易错题等,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刷题。【去做题>>】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liyan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