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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新规出台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爆满”

来源:233网校 2016-04-07 16:14:00
导读:中基协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引起了中国基金协会的注意。

  2016年2月5日,在春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下发了监管的重磅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可以预见的是,私募行业将面临大洗牌,并将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私募新规出台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爆满”

  基协不再为备案基金背书

  根据中基协发布的上述《公告》,自2016年2月5日起,中基协将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中基协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

  该规定一出,业内哀嚎一片:这意味着登记备案,并不表示中基协为私募基金背书。以后生意怕是没有那么好做了!

  当然,中基协此次的做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据悉,自2014年2月7日,中基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开始,一些机构的非法行为就困扰着中基协。如私募机构滥用登记备案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以私募基金的名义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先放后管,倒也是政府的惯常手法。对于私募机构而言,却是洗牌的前兆。

  在公告中,中基协还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信息报送。该信息报送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履行信息报送义务、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相关要求中,中基协指出,将对三类私募基金实施注销备案。

  即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听见没,注销可不是开玩笑的!看来还是要尽早去协会申请备案。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爆满

  最重磅的当属公告中中基协规定的最后一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这条消息可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间炸开了锅,不少高管还没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当然也没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了。

  中基协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此前,有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投资管理机构的私募基金,本应对从业、管理人员有着高标准的专业要求,但我国私募基金的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甚至不少私募机构的管理者没有从业资格证书。所以,此次中基协出台的规定或许势在必行。

  有相关从业人员也表示随着这项规定的逐渐落实,一大批没有从业资格的私募机构管理者或将被淘汰。形势所迫,一群小伙伴已经走上学习不归路。

  据了解,近期有很多私募机构管理者忙着学习私募新规,并报名考试。而根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预约考)的报名系统,报名采取时间先后、缴费有限的原则报名。

私募新规出台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爆满”

  同时还有私募人员表示,2016年将是私募考试的井喷期,他们建议如若要报名考试的话趁早开始此项工作,否则越往后,报考人数越多。

  推荐阅读:一文读懂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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