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披办法》第五条要求,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应当备份至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备份平台。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2016年10月正式上线运行,已分阶段实现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顾问管理型)、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相关信息披露报告的备份功能,系统运行良好,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积极履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地址:https://link.233.com/23292
为更好地形成行业诚信约束,增强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的自觉性,私募基金相关信息披露报告的备份执行情况已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http://link.233.com/1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