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段时间强化股东出资能力审核之后,近日,中基协AMBERS系统里有又有了新的变化,新增了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两项内容的填写。
此前登记备案时,只需要填基本信息即可,后续则需要补充股东的工作及学习经历,目前如果管理人不添加股东的一条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则无法提交。
2018年11月13-14日,中基协会长洪磊在第十六届《财经》年会上发表讲话时透露协会将进一步明确股东真实性、稳定性要求。
早在上半年,在管理人登记时,申请机构就经常被反馈,股东需提供出资能力证明,关于股东出资能力常见反馈有:
出资能力证明应详细说明出资人的合计出资能力如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此发表结论性意见(银行存款需要说明对应的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申请机构股东出具出资能力证明,出资能力证明应详细说明股东的合计出资能力如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此发表结论性意见(银行存款需要说明对应的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无论是股东出资能力的反馈还是要求完善Ambers系统里股东的信息,这些都反映了协会越来越看重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的真实性和实力,避免出现股份代持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