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字〔2020〕123 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自律规则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自律规则进行了清理,决定对第一批自律规则予以废止,共计12项。现将废止自律规则目录予以公布(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废止自律规则目录
1、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发布日期:2014年3月5日
2、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发布日期:2014年3月16日
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发布日期:2014年5月28日
4、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五),发布日期:2015年1月6日
5、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
6、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8年版),发布日期:2018年1月12日
7、关于加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6日
8、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5日
9、关于直投基金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6年5月16日
10、关于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专户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6年6月23日
11、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年6月16日
12、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4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5817/aboutassociation/gyxh_xhdt/xhdt_xhgg/202008/t20200810_9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