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有关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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