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赎回是指投资人将已经持有的开放式基金单位出售给基金管理人,收回资金的行为。学习基金投资知识,点击听课>>
通常投资者在开放日,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上午9:00—下午15:00),15:00前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将按“未知价”原则以当日计算出的净值确认,15:00之后提交的申请通常按下一开放日计算的净值确认。基金遇到大规模赎回的,依基金合同规定办理。
申购到的份额何时可以赎回?
如果申购成功(销售机构未按规定将申购款划至注册登记人账户上的非正常情况除外),则T+2日就可以使用该份额,例如进行赎回等(前提条件是基金已经开放了日常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基金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如果申购没有成功,申购资金在T+2日前就已经退回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当时即可用这笔资金继续申购。
如果是封闭式基金,不可以随时赎回,封闭期满可赎回。封闭期结束后,要么清算自动赎回,要么封闭基金转为开放基金,按开放式基金那样人工下单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