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的权益由证券交易所依法享有。
1、根据《新证券法》第七章第一百零九条: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实时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的权益由证券交易所依法享有。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实时公布即时行情,并按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记载并公布下列事项:
(一)上市证券的名称;
(二)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
(三)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比较后的涨跌情况;
(四)成交量、成交金额的分计及合计;
(五)证券交易所市场基准指数及其涨跌情况;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布或者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事项。
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的权益由证券交易所依法享有。证券交易所对市场交易形成的基础信息和加工产生的信息产品享有专属权利。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经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不得将该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
证券交易所应当就其市场内的成交情况编制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市场公布。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其市场内特定证券的成交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向市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