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发行的普通国债有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
一、普通国债的种类
1、记账式国债。我国的记账式国债是从1994年开始发行的一个上市券种。 它是由财政部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 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和流通转让的债券。
记账式国债的特点是: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 储蓄国债(凭证式)。
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 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 资者发行。储蓄国债(凭证式)具有购买方便、变现灵活的特点,是我国重要的国债品种。
储蓄国债(凭证式)原被称为凭证式国债。
3、储蓄国债(电子式)。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2006年推出的国债新品种,特点包括: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釆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都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级别最高的债券,以国家信用作保证,而且免缴利息税。
二、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区别
第一,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投资者可持现金或个人银行存款直接购买。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需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购买。
第二,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储蓄国债(凭证式)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
储蓄国债(电子式)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釆取二级托管体制,由各承办银行总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付息方式不同。
储蓄国债(凭证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付息方式比较多样,既有按年付息品种,也有利随本清品种。常见为按年付息,到期还本并且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第四,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储蓄国债(凭证式) 计息日为购买当日计息,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日为发行期首日起息,到期后需承办 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为 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五,发行对象不同。储蓄国债(凭证式) 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部分机构也可以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于个人,机构不允许购买或者持有。
第六,承办机构不同。
储蓄国债(凭证 式)的由储蓄国债(凭证式)承销团成员(包括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的 营业网点销售,且只接受柜台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承销机构已经逐渐推广到全部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承销机构,除了柜台购买之外,投资者还可以在部分银行的网上银行购买。
三、储蓄国债(电子式)与记账式国债的区别
第一,发行对象不同。记账式国债,机构和个人都可以购买,而储 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于个人。
第二,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记 账式国债的发行利率是由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储蓄国债(电子 式)的发行利率由财政部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
第 三,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可以从二级市场上购买, 需要资金时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卖出;储蓄国债(电子式)只能在发行期认购, 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兑取。
第四,记账式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到期前市场价格(净价)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 因此储蓄国债(电子式)适合注重投资安全、收益稳定的投资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