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借鉴了科创板相关经验,提高网下初始比例,将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以下和4亿股以上(或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分别提高至70%和80%。
提高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主要考虑提升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定价的有效性,同时强化对网下机构投资者的报价约束,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进一步维护所有参与新股发行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充分考虑网上投资者利益,结合创业板存量中小投资者较多的实际情况做出差异化安排。对于网上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发行量的10%,网上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发行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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