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举办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收费65元/人/科, 于2015年7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