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7]100号),明确了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的有关事项。
基金业协会认可的考试科目共六科,包括现行的基金从业三科和已停考的原证券从业三科。当然,符合协会规定的其他认定方式的也依旧承认。
基金业协会的三科分别是: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以及证券业协会的三科:《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该三个科目已停止组织考试)
其中,对《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成绩的认可至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之后,通过上述相关科目考试未注册的,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含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需补齐近两年的后续培训30个学时或重新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含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应统一由机构进行,已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人员,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含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通过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