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事务所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部门利益争夺的产物。 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行业之初只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是财政部以及下属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后来各级审计机关也举办“审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行业协会是国家审计署下属的“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执业人员称为“注册审计师”。 再后来,“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注册审计师协会”合并,执业人员统一称为“注册会计师”业务主管部门为财政部,但审计事务所仍然挂靠在各级审计机关,直到2000年行业全面脱钩改制,改制后都称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已成为历史名词。现在已经没有审计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有: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证,担任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的审计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基金管理人委托。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信息公示平台显示,机构包括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媒体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评价机构、外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支付结算、独立服务机构、地方自律组织、境外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从业证书由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账户,然后机构资格管理员通过管理平台为从业人员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