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继续教育学时是指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自注册第二年起,每年度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 从业人员应当于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后续职业培训 要求学时。【取证班免费试听】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及后续职业培训相关规定,
当年度未按时完成,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补齐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异常标示并对外公示;连续三年未 完成的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自律措施。
面授培训具体费用以每期培训通知为准,远程培训费用请见协会后续通知。机构从业人员后续培训一般由机构支付相关费用。
后续职业培训详细要求可点击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后续培训 —>培训制度”栏目,参阅《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 培训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