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要求在基金管理公司治理中,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员工要遵守以下十大原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2)公司独立运作原则。
(3)制衡原则。
(4)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原则。
(5)股东诚信与合作原则。
(6)公平对待原则。
(7)业务与信息隔离原则。
(8)经营运作公开、透明原则。
(9)长效激励约束原则。
(10)人员敬业原则。
其他的法规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各自的职责及其相互关系等。
2.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规
中国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基金公司治理结构,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基金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