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②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③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契约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④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⑤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2)投资决策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契约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②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③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④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⑤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分析等内容。
(3)基金交易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基金交易应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②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③投资指令应当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④公司应当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⑤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应当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⑥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