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是其重要业务之一。资产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销售信托产品,并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和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属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信托公司应当通过非公开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并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投资方式和比例,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信托计划投资者需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在信托设立时既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
资产管理信托依据相关规定,分为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共4个业务品种:
1、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权益类信托计划: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4、混合类信托计划: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