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风险和规范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该阶段加强了对私募机构的规范和清理,规范了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对分级、保本等特殊类型基金产品进行规范,同时发展基金中基金产品;对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实施风险压力测试;专业人士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数量攀升,申请主体渐趋多元;基金产品呈现货币化、机构化特点。法律法规的修订日益完善,使我国基金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例如,新《证券投资基金法》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放开机构准入,允许券商、保险、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行公募基金,降低基金公司股东门槛,放宽基金投资范围等。2015年7月,内地与香港地区开启基金互认;2016年6月,内地第一家港资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恒生前海基金管理公司批准筹建并正式开业;2017年11月,国务院宣布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所有权比例上限增至51%,并将在三年内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