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5、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6、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7、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8、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