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一类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1、信托的特征和功能【新增】
2、信托主体、信托财产的基本内容【新增】
(1)信托主体
①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立者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知情权、管理方法变更权、撤销权和解任权。
②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③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没有行为能力限制。
(2)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
信托财产具有如下性质:
①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②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
③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④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
3、受托人的信义义务本质上是一种法定义务【新增】
信义义务是一种不管信托文件中是否有约定都存在的义务,是一种通过约定无法完全排除的义务,不能因为约定而改变法定地位。
1.封闭式基金: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开放式基金: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3.两者之间的区别:
定义:伞型基金又称为系列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特点:简化管理、降低成本;强大的扩张功能
1.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
2.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