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FOF产品的发源地,较早的FOF概念可以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
除了美国外,FOF产品在欧洲和我国香港及台湾等其他金融市场也都呈现业务扩张的态势。相比之下,中国内地的公募F0F产品起步相对较晚,但未来发展的空间也更为巨大。
2014年8月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规定,“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
一、基金中基金的运作规范
1.明确基金中基金的定义;
2.强化分散投资,防范集中持有风险: 规定FOF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FOF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FOF。
3.不允许FOF持有分级基金等具有衍生品性质产品
4.防范利益输送:要求除ETF联接基金外,FOF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5.减少双重收费
6.FOF参与持有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原则
7.强化FOF信息披露
8.保证估值的公允性
9.明确基金公司开展FOF业务的组织架构
10.强化相关主体责任
二、基金中基金的类型
1.主动管理主动型FOF:主动地对不同资产的未来表现进行判断并择时,然后基于配置结论将标的投资于各主动管理型基金。
2.主动管理被动型FOF:通过主动管理的方式投资于被动型基金产品,如ETF等特征鲜明的主题类基金
3.被动管理主动型FOF:FOF母基金采用指数编制的方式或者采用特定的投资比例对子基金进行投资并做定期调整,而被投资的子基金则为主动管理型基金
4.被动管理被动型FOF:FOF母基金采用指数编制的方式或者采用特定的投资比例对子基金进行投资并做定期调整,而被投资的子基金为被动管理型基金。
2017年4月,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发布了《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根据基金投资标的及投资方向的不同,将FOF的产品类别细分为:股票型FOF、债券型FOF、货币型FOF、混合型FOF以及其他类型FOF。
中国证监会将FOF的产品类别细分为股票型FOF、债券型FOF、货币型FOF、混合型FOF以及其他类型FOF。
主动管理主动型 |
主动地对不同资产的未来表现进行判断并择时,然后基于配置结论将标的投资于各主动管理型基金。 |
主动管理被动型 |
通过主动管理的方式投资于被动型基金产品,如ETF等特征鲜明的主题类基金 |
被动管理主动型 |
FOF母基金采用指数编制的方式或者采用特定的投资比例对子基金进行投资并做定期调整,而被投资的子基金则为主动管理型基金 |
被动管理被动型 |
FOF母基金采用指数编制的方式或者采用特定的投资比例对子基金进行投资并做定期调整,而被投资的子基金为被动管理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