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客户信息的内容
基金经营机构的客户信息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
①客户账户信息。客户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②客户交易记录信息。客户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二、基金经营机构客户信息管理保密要求
基金经营机构要完善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客户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中不被泄露。基金经营机构使用客户信息时,应当符合收集该信息的目的,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出售客户信息;
2.向本基金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客户信息,但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所必需并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或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客户提出反对的情况下,将客户信息用于该信息源以外的金融机构其他营销活动。
三、基金经营机构客户信息保存期限有关规定
对于不同类型的客户信息的保管期限,基金管理部门有着不同的规定:
1.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2.客户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