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与结算涉及的主要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1)佣金
佣金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交易监管费等组成。
①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②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③B股:每股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2)过户费
①上交所、深交所A股过户费按成交金额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优先股按普通股下调20%(即0.016‰)收取。
②对于B股,没有过户费,但是收取结算费。上交所结算费是成交金额的0.5‰;深交所,结算费是成交金额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港元。
③普通基金交易目前不收过户费。
④上交所可交换债券:换股按成交金额0.02‰向投资者收取
⑤ETF申购/赎回过户费
上海市场:按相应组合证券过户面额的0.5‰向投资者收取,3年后按正常标准减半,且仅对涉及沪市成分股票的ETF收取。
深圳市场:按证券过户面值的0.25%向投资者收取,且不向债券ETF收取过户费。
(3)印花税
①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办理交收的过程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纪商同中国结算公司的清算、交收中集中结算;最后,由中国结算公司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②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出让方按1‰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