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证券结算的方式(★★★)
(1)净额结算
①双边净额结算:将结算参与人相对于另一个交收对手方的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额加以轧抵,得出该结算参与人相对于另一个交收对手方的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净额。
②多边净额结算:将结算参与人所有达成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予以充抵轧差,计算出该结算参与人相对于所有交收对手方累计的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净额。
(2)全额结算
逐笔全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每笔证券交易均独立结算,同一结算参与人应收资金(证券)和应付资金(证券)不轧差处理。逐笔全额结算的主要特点是:
①资金(证券)的足额以单笔交易为最小单位,资金(证券)足额则全部交收,不足则全不交收,不分拆交收。
②交收期灵活,从实时逐笔全额(RTGS)到交收期为“T+0〜T+n”日不等。
③交收方式多样,结算参与人可以根据需要采用货银对付(DVP)、纯券过户等多种交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