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互认
①基金跨市场销售的一种制度安排。
②在一国监管体系下注册的基金,不需要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注册,或履行一定的简便程序后,就可以直接销售。
(2)沪港通与深港通
①2014年4月10日,证监会正式批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展沪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分为沪股通和港股通。
②2016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又共同签署了深港通联合公告,批复了深港通试点,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下的股票正式开始交易,港股市场与内地市场互联互通再度升级。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也分为深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③沪港通及深港通的开通意义:刺激人民币资产需求,加大人民币交投量;推动人民币跨境资本流动;构建良好的人民币回流机制;完善国内资本市场。
(3)债券通
2017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宣布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债券通。
债券通将会遵循“先北后南”的逐步开放格局,即首先开放香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购买内地债券的“北向通”,再由两地监管当局适时扩展允许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债券市场的“南向通”。2017年7月3日,“北向通”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