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票据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用千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短期债务凭证,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其前身为 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两期共计200亿人民币的中央银行融资券,该融资券主要为解决当时中央银行缺少可用于公开市场操作的债券的困难。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每周二、周四分别发行1年期和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确定价格的方式则采用利率招标和数量招标。流通在市场上的中央银行票据的期限还包括3个月、6个月和远期票据,其中以1年期以下的央票为主。
中央银行票据的分类
中央银行票据分为普通央行票据和专项央行票据两种。 普通央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中使用的票据。 专项央行票据主要用千置换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发行本身并不会改变市场上基础货币的供给水平。
中央银行票据的特征
中央银行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及经过特许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票据的交易改变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数量(商业银行一般会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 从而影响整个市场的货币供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