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1.请您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考场环境,准考证上的考点交通、地图等提示信息仅供参考,建议采用公共交通前往,请遵守各考点院校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且务必提前到达考场(地图可另存到桌面单独打印)。请提前了解考试当天所在考区的天气及交通情况,如有交通管制或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出门,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考生可在开考前30分钟持纸质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现场照相,监考人员将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大陆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地区居民可凭本国护照,无身份证者可凭由公安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复印件及其他证件均属无效。身份证件应当与报名所使用证件保持一致。 考试开始2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严禁将规定以外的其他物品带至座位(如:手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计算器等)。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手机置于关机状态,并上交至指定位置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场工作人员仅提供存放处,期间发生的遗失、损坏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如果发现考生有随身携带手机、使用手机计时功能、或其他监考人员核实为“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时,监考老师有权判定为违纪。
5.考试期间一旦发现互相交流、偷看、使用手机、抄录试题、替人考试等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查处,考试主办方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取消考试成绩、禁考一至三年的处理,向社会公布违纪考生信息并向考生所在单位通报其违纪违规行为。
6.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充分备考、诚信应考,避免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