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函[200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4号)、《关于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5号)和《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5、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
(二)申请参加高级工程师《土建施工》或《道桥隧道施工》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4、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指讲授自然科学类课程的教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研究人员。
(三)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定于2008年6月2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时间 |
经济 | 《经济理论与实务》 | 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
建筑施工 | 《土建施工》 | |
《道桥隧道施工 |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07年度成功报考过高级经济师或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且2008年度报考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08年以前从未成功报考过高级经济师或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3日至5月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3日至4月1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北京市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资格审核表》或《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并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
2、在《资格审核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8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联系电话:64941628,6491861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一)中第5条或(二)中第3条的人员,还须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等原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4月24日至5月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18日至6月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其他
(一)考试采用开卷作答方式,考生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无声且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相关书籍资料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可到资格审核现场领取考试大纲,也可在完成报名及缴费手续后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报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三)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1605700。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