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4-22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垫职改办发[200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07〕29号)精神,
为切实做好我县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5月14日—5月22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二)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国家统一考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四)已评聘非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上面第㈢条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五)已离退人员,可按上述(一)、(二)、(三)、(四)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六)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及专业代码表
级别:中级:3;初级:4 |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
工商管理 |
01 |
保 险 |
10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
农 业 |
02 |
运 |
水路 |
11 |
邮 电 |
16 |
商 业 |
03 |
公路 |
12 |
房 地 产 |
17 | |
财政税收 |
07 |
铁路 |
13 |
旅 游 |
19 | |
金 融 |
09 |
民航 |
14 |
建 筑 |
21 |
五、报名地点
人事局教育培训科 电话:74688766
六、报名要求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报名时考生要认真核对报名签字表上的内容,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七、考试收费标准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4元。
八、考试用书征订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2号)对今年的考试用书作了以下规定:
(一)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请有关专家对2007年版的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不再适用本年度考试。
(二)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光盘的内容包括大纲,以互动方式作答习题、2006年试卷和考生应考须知。每册定价为55元。
(三)2007年版经济考试用书定价: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
报名时考生可在教育培训科自愿预订相关辅导用书。
九、其它有关事项
(一)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生到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后。
(三)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时报名参考。
特此通知
垫江县人事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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