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4]1号)和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经人事[2004]179号)的要求,现就2009年全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程序及时间
报考人员须填写《2009年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上,另两张粘贴在该表的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的背面。
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市州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各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汇总。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填写《2009年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
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4月7日至4月24日到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报名,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将考生报名情况汇总后于4月27日至28日报送省经委职改办。省经委职改办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南》(2009年版)一书为考试的范围。试卷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暂定在6月27日。如有改变,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考试结果反馈
考生的考试成绩单于7月下旬反馈给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市州经委。请考生详细写明本人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如因通讯联络不畅而造成时间延误归本人负责。考试合格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
四、其它事项
1、在新的考试收费标准出台前,暂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每人45元的标准收费(不含教材费)。
2、《湖南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指南》(2009年版)的征订与购买事项,请与省经委职改办联系,各市州经委和省直单位也可以统一购买。
3、凡委托我省开展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中央在湘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
4、省经委职改办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804。联系电话:0731-2213336。
5、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6、考生可在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查询通知和准确的考试时间。网址:http://www.hnjmw.gov.cn。
二00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