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5日至17日报名
关于2007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镇职称办,市直及各驻江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7]107号),现将我市2007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007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日)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扬州考区的考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专业和答题方式
1、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考试专业及科目设置、题型与题量及作答方式、考区及考点设置等均不变。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名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15日—17日
2、报名地点:江都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电话:6860210,6906190,6964048;
3、报名办法:携带填好并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的报名表、信息卡、学历证件、单位出据的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及按报考条件规定需要的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到指定地点报名;驻江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由单位集中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考费用: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教材费按实收取。
5、2007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继续采用人事部下发的《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和级别的代码号,填写、填涂错误导致报考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教材
2007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启用新版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为防止盗版,便于考生复习,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每册定价为55元,其他经济考试用书的定价不变。如需征订教材的,报名时一并办理。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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