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11月3日 上午 |
0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5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8月14日下午17∶00止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6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审核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1)。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8月19日下午17∶00止。
3.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
4.发票领取。自治区直属单位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⑵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9月10日-11月2日上班时间办理;(3)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凡超过领取日期不领取发票者,视为不需要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10∶00起至2012年11月3日下午14∶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广西区人事考试院和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八、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查询成绩。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link.233.com/14819)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一)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二)本次考试用书征订工作,采用网上订购的方式进行。网上征订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联系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该网站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
(三)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十一、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1.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摘选)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4.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6.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安排及网上准考证打印确认书
7.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8.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9.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