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铜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9]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09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名称 |
2009年11月8日 |
上午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场设置
全省设省直和九个地、州、市分考区,考场设在地、州、市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全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09年4月7日至4月26日17:00时前登录铜仁地区人事局网站(网址:www.dqrsj.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30kb之间)。技术咨询电话:5234300。
2.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将在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到网上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已通过的考生就可以在网上进行交费确认(交费确认时间截止于4月29日17:00时前),并打印报名表到地区或各县(市、特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登记。
4、需要征订考前辅导及考试用书的,请到地区或各县(市、特区)考试中心预订,各县(市、特区)并于2009年5月5日前将预订数量上报地区考试中心,以便统一上报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对逾期上报者,将不保证用书按时发放(具体考前辅导及考试用书征订说明及征订单见附件),咨询电话:5234300。
5.请考生于10月27日至11月7日15:00时前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1]58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70元(不含资料费)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时间
本考试为闭卷、笔试。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