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省部属驻邯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2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7日举行。具体时间是: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邯职改办字[2003]13号文件执行。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
三、报名工作
2010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0年4月22日至5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5月13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和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0年5月17日至21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信息管理处(218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1、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
③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上述所有复印件上均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用书的征订
2010年经济教材征订工作仍采用现场征订的方式进行。具体价格详见附件2,考生自愿购买,订书地点: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人民路176号市政府人民路办公楼二楼213室,咨询电话:0310-3111651)。请各单位于2010年4月29日前上报考试用书征订单,为方便考生购书,各单位在统一征订结束后,还可以进行增订、补订。
1、2010年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2、做好经济考试用书发行是服务考生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对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好主渠道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工作的作用,要以诚信服务考生,坚决杜绝管理部门参与推销盗版书的行为,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为考生应考提供真实的学习资料。
3、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经济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微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六、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2、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3、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4、考前一周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附件:1.报名汇总表
2.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