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0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7日(星期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扬州考区的考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考试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科,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2。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9年相同,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请各考区严格检查。考试时由各考点为考生准备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5—20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8556)。10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5月17—21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子江中路74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的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考后一周内至报名点(扬子江中路74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凡需征订教材的考生可直接在报名网站上征订,需参加培训的考生可到人事培训中心现场报名,电话:87951370,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一楼大厅。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87866332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87954160、8786575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专 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经济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