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
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 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展开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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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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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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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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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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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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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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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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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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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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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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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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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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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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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报名方法: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详情查看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通知。
展开报名时间:一般为5月中旬(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2015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一般各省、市考试报名工作将在5月底陆续展开。各考生要根据各地人事局的公告为准。[参考各地2014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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