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0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导读:导读: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9号)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10年度我省邓小莉等1320位同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刘荣等195位同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各市州要以适当方式尽快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三、各市州考试中心须在2011年2月底前,将本地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已审核盖章并含照片)交省人事考试院办公室;资格证书将于2011年4月中下旬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查询发证公告,并按照公告中指定时间及地址领取资格证书和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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