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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辅导:银本位制和金银复本位制

2008年9月25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材料,有银两本位和银币货币之分。
金银复本位制是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本位币材料。金币和银币都可以自由铸造、相互之间可以自由兑换,具有同等的法偿能力。

金银复本位制又分为:(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①平行本位制:存在金价格和银价格;
②双本位制:典型的金银复本位制,金银按固定比价流通。

格雷欣法则:在金银复本位制中,采用双本位制时,在两种面值相同而实际价值不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必然被收藏、熔化或输出而退出流通,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则会充斥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例题6:根据“格雷欣法则”,当市场上流通两种法定金属货币时,终可能会使市场上( )。(2005年单选考题)
A.劣币泛滥                            B.良币充斥市场
C.劣币被收藏、融化或输出              D.金本位制度崩溃
答案:A
解析:理解“劣币驱逐良币”这一现象。早出现在英国金融家格雷欣的币制改革建议中,称为“格雷欣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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