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辅导第三十章
本文导航
三、民事法律行为
考试内容: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5.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或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辅导汇总:2012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预习讲义汇总
网校辅导>>
为帮助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2012年考试大经济师网校,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12全国经济师考试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编辑推荐:
2011年经济师考试试题及答案首发通知
2003年-2009年初级经济师历年真题汇总
责编:zlj评论
相关推荐
- 2016年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章节讲义:第九章05-23
- 2016年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章节讲义:第十章05-23
- 2016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讲义:第十二章05-23
- 2016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讲义:第十一章05-23
- 2016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讲义汇总05-03
γרҵ | ʦ | ԭ/Żݼ | ||
---|---|---|---|---|
2017û | 640 / 280 | |||
2017רҵ֪ʶʵ | 640 / 280 | |||
2017Դרҵ֪ʶʵ | 640 / 280 | |||
2017̹רҵ֪ʶʵ | 640 / 280 | |||
2017˰רҵ֪ʶʵ | 640 / 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