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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的战时财政理论与战时财政政策5

来源:233网校 2006-09-11 13:44:00
四、结语 

总的说来,孔祥熙的战时财政理论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系统性;二是矛盾性。说它具有系统性,是因为它既在宏观上揭示了战时财政的重要地位和基本要件,又在微观上指明了战时财政应当实行的政策;说它具有矛盾性,则是因为它所指明的战时财政政策在事实上难以推行,并和孔氏在抗战中后期实际推行的战时财政政策相冲突。

透过孔祥熙战时财政理论的系统性,我们可以发现他对战时财政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思考。而对于孔氏本人来说,他作为财政部长,就必须对战时财政问题进行必要的思考。否则,他就无法承担起主持中国抗战时期财政工作的重任。反过来说,正因为孔氏对战时财政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思考,所以他才能提出系统的战时财政理论,进而用这种理论去指导抗战时期的财政工作,使他有可能成功履行其作为财政部长的职责。

透过孔祥熙战时财政理论的矛盾性,我们可以发现他在理论上主张并一度付诸实施的以借债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及其在抗战中后期实际推行的以发钞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对国民政府、中国人民和他自身都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历史效应。

一方面,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历史效应。对国民政府而言,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都为它坚持抗战和夺取抗战的最终胜利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使它不会因缺乏经费保障而无法坚持抗战,进而走向崩溃。对中国人民而言,由于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为国民政府坚持抗战和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经费保障,他们才得以避免因抗战失败而沦为亡国奴的厄运,并一扫自鸦片战争以来在抗击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屡战屡败的耻辱,从此能够骄傲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孔祥熙而言,由于他通过实行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为国民政府坚持抗战和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经费保障,所以他能够为自己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值得记载的一笔,也有利于后人为他写下一份公允的评语。

另一方面,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也产生了消极的历史效应。简言之,就是前者的失败导致了后者的出台,而后者又造成了严重的恶性通货膨胀,进而对国民政府、中国人民乃至孔氏本人都产生了消极的历史影响。对国民政府而言,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所造成的恶性通货膨胀,使得大后方的物价持续高涨、国民经济不断衰退,从而削弱了它坚持抗战的经济实力及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它在抗战胜利以后继续陷于恶性通货膨胀的泥淖难以自拔,直至最终崩溃。

对于由中、下阶层构成的广大人民而言,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所造成的恶性通货膨胀使得其实际收入不断减少,生活日益贫困化;与此同时,少数奸商富豪、贪官污吏却利用恶性通货膨胀从事投机垄断和囤积居奇活动,大发横财。结果,贫者愈贫,富者愈富,从而造成了一种“阶级性的不公平”——“我们抗战,中等人出钱,下等人出力。至于有钱的上等人呢?既未出钱,又未出力,反而发了国难财。”[1][1]而从根本上说,这种“阶级性的不公平”又是财政部长孔祥熙实行的以发钞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造成的,所以他理应对此负责,并应设法消除之。但是,他不但不设法消除这种不公平现象,反倒乘着恶性通货膨胀的机会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还大言不惭地以“吾人目前生活之艰苦,原系作战时期必有之现象”,亦是“维持民族生存之代价”为借口,片面要求人民“咬定牙根以忍受之”[2][2]。于是,他遭到了朝野上下和社会舆论的一再抨击,最终不得不于1944年11月辞去财政部长职务,从此在仕途上一蹶不振。

凡此种种,固然都是孔祥熙在抗战中后期实行以发钞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所造成的消极历史效应,但归根结底是他未能成功实施以借债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所带来的必然后果。而他未能成功实施以借债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则要归咎于各种主客观原因。

首先,从主观上分析,这要归咎于以孔氏为首的财政当局在战时公债政策上所犯的三个错误:

一是将战时公债的利率定得偏低,偿还期定得太长。战争时期,物价高涨,一般利率也随之高涨,这时,如果公债的利率不升反降,人民就会觉得吃亏,而不愿认购公债;同时,在物价高涨的条件下,如果公债的偿还期太长,就意味着人民用来购买公债的货币急剧贬值,人民也会觉得吃亏,从而不愿购债。因此,要顺利发行战时公债,就必须提高利率,缩短偿还期。但是,孔氏等财政官员为了减轻国民政府的债务负担,在发行战时公债时,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公债的年均利率由战前的6.5厘降为5.3厘,使公债的平均偿还期比战前延长了11.2年,10年以上的长期公债占战时公债期限结构的比重较战前提高了47.3%。[3][3]这就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使得他们视购债为畏途。

二是放弃战前向银行界折扣发行公债的做法,将大部分战时公债照面额平价发售给民营银行和国家银行。但民营银行看到战时公债无折扣,感觉无利可图,都不愿承购。国家银行负有为政府服务的职责,自然要承购战时公债,但其承受能力终究有限。而以孔氏为首的财政当局为了加强国家银行的地位和打击民营银行的势力,又取消了战前银行界向社会抛售公债、赚取利润的债券市场,结果反而使国家银行失去了向社会抛售公债的合法场所,等于在公债发行上自寻死路。

三是在战时公债的发行方式上,因为过于相信民众的爱国激情而长期采取了以自愿购买为原则的劝募办法。但广大民众虽有爱国激情,可是缺少金钱购买战时公债;少数富人虽然有钱,却大多想着如何投机发财,而不愿购买油水不大的战时公债。所以,用劝募办法发行战时公债实际上难以奏效。要顺利发行战时公债,切实可行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用摊派手段强迫富人购买。为此,马寅初先生早在抗战初期就向财政当局提出如下建议:战时“募集(公债)当然比平时稍难,惟有向内地殷富劝募。惟内地殷富平日与公债不发生密切关系,自由募集或难奏效,惟有实行摊派的办法。”“公债之推销,大抵以富人为主……吾意富人不愿购买时,政府不妨仍用摊派办法强制承受”。[4][4]可是,财政当局直到1942年才决定采用摊派办法强迫富人购买战时公债,显然为时已晚。而且,采用摊派办法以后,虽然发行战时公债的绩效一度有所好转,但由于对富人财产的调查统计极不科学,大小富豪又竭力隐瞒财产、逃避调查,加上经办官吏乘机层层盘剥、中饱 私囊,所以其最终绩效仍不理想。

其次,从客观上分析,这要归咎于三个原因:一是当时中国以农立国,工业很不发达,人民收入低微,所以社会上缺乏消化巨额公债所必需的流动资金。二是战前国民政府主要在以上海为中心的沿海富裕地区发行公债,但抗战爆发后,沿海富裕地区沦于敌手,使其发行公债的经济地理空间大大萎缩。三是许多百姓因为战火沦为难民,非但无钱购买公债,反倒需要政府救济。

说明:1、本文发表于《历史档案》2006年第1期。
2、作者蔡志新:江苏扬州人,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财政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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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马寅初:《我们要发国难财的人拿出钱来收回膨胀的纸币》,《马寅初抨官僚资本》,第107页。

[2][2] 孔祥熙:《最近之财政金融》,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训练班1944年5月印行。

[3][3] 根据千家驹编《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70-375页的有关数据计算得出。

[4][4] 马寅初:《26年暑期庐山谈话会讨论战时财政问题》、《法币与公债政策》,《马寅初抨官僚资本》,第20、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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